“宗周”抑或“黜周”:《論語》“吾其為東周乎”“吾從周”析論

作者:殷慧 (湖南年夜學岳麓書院副傳授)

       家教   張子峻 (湖南年夜學岳麓書院研討生)

來源:《原道》第31輯,陳明 朱漢平易近 主編,新星出書社2016年出書

時間: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十月廿六日辛亥

          耶穌2016年11月25日

 

 

 

內容撮要:漢代公羊學家提出的“黜周王魯”說是經學史上爭訟已久的話題,它惹起了“宗周”與“黜周”兩種異見。圍繞這兩個問題,詮釋者發表了分歧的觀點。探析文本,《論語》為孔子與門人對答之輯錄,最能反應孔子真實思惟,從《論語》本文來檢視孔子的政治取向,更有典據意義上的說服力。本文安身歷代《論語》研討之詮釋史,對“吾其為東周乎”“吾從周”加以梳理,又摭拾于他經,在經典互證的基礎上,衝破“以經證經”的詮釋傳統,試圖以史、子家教、集證經,期以實現經、史、子、集間的對話,以求孔子所言之本義,解決孔子宗周,抑或黜周的經學問講座場地題。通過對《論語》的詮釋史的考核,以及與儒家典據之間的互動、互證,可以得出漢儒與清儒所年夜倡的“黜周王魯”說,乃是基于現實政治的需求所作的詮釋,孔子實際是以損益的精力“宗周”。

 

關鍵詞:宗周;黜周;公羊學;為東周;從周;

 

孔子之政治取向,于《年齡》一書教學場地呈現最為鮮明。《年齡》所傳之者,有左氏、穀梁、公羊三傳。漢代今文經學家解《公羊傳》有黜周王魯之說,歷代學者于此共享空間多有爭訟。揆度其論,“黜周”抑或“宗周”,實難以確解。若能從《年齡》經傳的視閾中跳出,可知《論語》“吾其為東周”“吾從周”的詮釋史上,亦有此爭論,其焦點年夜致有二:1.“吾其為東周乎”一語,孔子能否表達了“黜周王魯”之意;2.“吾從周”又能否表達了“宗周”之意。探析文本,《論語》為孔子與門人對答之輯錄,最能反應孔子真實思惟,從《論語》本文來檢視孔子的政治取向,或更有典據意義上的說服力。本文安身歷代《論語》詮釋史,對“吾其為東周乎”“吾從周”加以梳理,又摭拾于他經,在經典互證的基礎上,衝破“以經證經”的詮釋傳統,試圖以史、子、集證經,期以實現經、史、子、集間的對話,進而求孔子所言之本義,解決孔子宗周,抑或黜周的經學問題。

 

一、《論語》“公山弗擾”章歧解:“宗周”與“黜周”

 

“吾其為東周”出自《論語·陽貨》:“公山弗擾以費畔,召,子欲往。子路不悅,曰:‘末之也已,何須公山氏之會議室出租之也。’子曰:‘夫召我者,而豈徒哉?若有用我者,吾其為東周乎?’”年夜意是:費邑宰公山弗擾為季氏家臣,叛亂時想召孔子過往,孔子也預計往,但門人子路反對,孔子做清楚釋以答復子路。

公山弗擾即《左傳》公山不狃。依《左傳》,公山氏于定公十二年叛亂,其時孔子任魯年夜司寇,且命令討伐之,公山氏以叛臣成分召朝臣,不知其目標安在,也不知孔子為何欲從其召。是以,孔子所說“吾其為東周乎”一句,才引發了歷代儒者眾說紛紜的詮解,不合重要在于對“東周”“其”“乎”等字的解釋,年夜致構成了兩類意見:黜周說與宗周說。

 

(一)宗周說

 

“吾其為東周乎”的“為”字解釋較分歧,年夜體與“為國以禮”“為政以德”的“為”字同義,是管理之意。爭論點在“其”“乎”的分歧訓釋。

 

“其”字有兩種意見。一種認為“其”與“乎”字是照應關系,“乎”字表反問、質疑之意。宋人孫奕說:“乎,反辭也。言公山氏如用孔子,則必興起西周之盛,而肯復為東周之衰乎?”[1]以致于宋人陳天祥釋“其”為“豈”,以此反問,此則暗示:“凡其召我者,豈虛召哉,必將聽信我言,用我之道耳。譬現在此東方諸國,有能信譽我者,我必正其高低之分,使之西向宗周罷了,我豈與之相黨,別更立一東周乎?”[2]這樣看來,“為東周”實是“不為東周”,即不另立一東周。依陳氏之意,兩周代表截然相反的政治環境,“東周”高低之分混亂,不為東周即欲正其名分,使“西向宗周”,進而復歸西周之序,表達出“宗周”之意。對于“東周”的解釋,近人朱彝尊認為:“周平王,東周之始王也。”[3]顯然,東周已區別于西周。近人程樹德也認同此觀點,他說:“東周句指衰周,吾其為東周乎,是言不為衰周也。”[4]在這里,“東周”一詞,具有了后世歷史分期意義,其以平王遷都洛邑為標志。但這種時代分期觀是“后司馬遷時代”才有的。[5]故孔子所說“東周”,非歷史分期意義而言。

 

細析文獻,孔子說召我者“豈徒哉”,這流露出孔子欲有所作為,故說“有效我者,吾其為東周乎。”從語義剖析看,本章以一設問,意指如我得用,則一定有所為,“吾其為東周乎”即表達了有為之意。若以“東周”為“衰周”,孔子不治衰周,顯與歷史事實相往甚遠。況其時周室雖微弱,但周祚尚在,自名分論,孔子也斷不會出此語。究其緣由,乃后世學者將孔子所云之“東周”,混雜為歷史分期之“東周”,其義也就差之毫厘,謬之千里。但陳天祥解不為“東周”,實際是說“西向宗周”,孔子之所以最終不應公山氏之召,正在于孔子欲復興周室,故不與東周之亂臣“相黨”,更非“更立一東周”,這實際是“宗周”之意。

 聚會場地

(二)黜周說

 

元人劉因提出相反的意見。他說:“吾其為東周乎,‘其’字、‘乎’字只是閑字,與‘吳其為沼乎’同,不當作不為東周之事說。”[6]他認為“其”“乎”二字,與“吳其為沼乎”類似,并無實意。那么,“吾其為東周乎”實質表達孔子欲“為東周”。在這里,“其”“乎”為陳述語氣。從語境剖析,孔子先以“豈徒哉”反問子路,那個召我往的人,難道只是白白召我往嗎?言下之意,斷非這般,他必有所作為。是以,后文“吾其為東周乎”,則是孔子所欲有為的內容,即“為東周”“興周”。那么,這里的“東周”究竟所指何意呢?

 

劉因雖是元人,且為亡金遺血,但究其學術淵源所自,實是朱子后學,或許可在朱熹的詮釋中找到謎底。翻檢文獻,《論語集注》說:“‘為東周’,言興周道于東方。”[7]《論語集注年夜全》又補“東魯”二字。朱注所本乃何晏成說,何氏注:“興周道于東方,故曰東周。”梁皇侃疏解何氏注曰:“魯在東,周在西,云東周者,欲于魯而興周道,故云吾其為東周也。一云:‘周室東遷洛邑,故曰東周。’王弼曰:‘言如能用我者,不擇地而興周室也。’”[8]宋邢昺疏從何注、皇疏:“若有用我道者,我則興周道于東方,其使魯為東周乎,吾是以不擇地而欲往也。”[9]何晏注“東周”以孔子所待治之地在周朝的東方,故曰“東周”,而皇侃所引三說,第一說其根于何注,意較何注更進一個步驟,指明孔子興周道在魯,此說近于公羊學家的“王魯說”,且為后儒所接收,如清儒惠棟就指明:“‘吾其為東周乎’,何晏注云:‘興周道于東方,故曰東周。’此與《公羊》黜周王魯之說合。”[10]第二說從具體地輿意義上而言,其意最淺。第三說王弼“不擇地”之說,大要最得孔子之意,可是否合本章辭意,[11]“興周室”能否合孔子本意,則需考慮。

 

歷史上,公羊家的“王魯”說即同“黜周”之義,在理學家那里,亦有類似議論。宋人張載曾說:“仲尼生于周,從周禮,故公旦法壞,夢寐不忘為東周之意,使其繼周而王,則損益可知矣。吾其為東周乎,興周公之治也。”[12]“繼周而王”實際就是“黜周”之意,所興之者,非周室,而是“興周公之治”。朱熹論“公山弗擾”章,也認為“為東周”當從齊、魯做起,但是齊、魯興,若何對待周室與魯,朱熹認為:“這般處難說,只看挨到臨時事勢若何。若使天命人心有個響合處,也自不由圣人了,使周家修其禮物作賓于王家。”[13]可見,朱熹也認同“興周道于東方”,其深意暗含有代替周祚的能夠。若魯能興周道,則繼周統,周室只能“作賓于王家”,“王家”就指新王,而周則退為“國賓”。明儒蔡清認為豐鎬在西,魯國在東,“使孔子用于魯,則周道其東矣。言使魯為東周也。”何為“東周”呢?蔡氏說:“畢竟是魯,然興之者孔子也。”[14]魯為東周,意即魯繼周之道、統。繼周道而興邦,便是繼周以德取邦、以德治邦的政管理念,以“年夜德必授命”的儒家政治倫理傳統而言,顯見,周室是定要加入全國共主之位。無怪乎惠棟評何注,近于公羊家“黜周王魯”說。同時,清儒牛震運就認為“為東周”是“兼興周道、繼周統言之”,[15]“繼周統”實質便是“黜周”之說。

 

特需留意,張載以“使”字為假設,而非實指;朱熹認為“作賓于王家”關乎時勢,系于“天命人心”。這便是說,張載、朱熹皆認為,孔子自己并交流不黜周,而是宗周,但現實之“時”“勢”的變化,卻不是孔子可以主導的。張載是理學的奠定人之一,朱熹是理學的集年夜成者,二人都認為“為東周”有使周室被代替的能夠,古人亦有此類猜測。[16]這與孔子一貫尊奉周禮,強調“名分”,存在宏大收支,孔子作《年齡》,在于以微言闡發名分年夜義,以反對年齡中早期的子殺父,臣弒君的政治現狀。若孔子自己提出“黜周王魯”,豈不與孔子之旨趣肝膽楚越嗎?基于此,有需要對“黜周王魯說”這一理論進行歷史性梳理。

 

二、“王魯黜周說”辨析

 

“王魯黜周說”最早見于漢代經師,實質上,經師把這種理論的淵源溯及先秦儒聚會場地經。通過闡發《年齡》經旨,建構了一個由“《年齡》當新王”到“王魯說”的動態過程。是以,欲明此說,須起首對“《年齡》當新王”進行檢視。

 

(一)由“《年齡》當新王”到“王魯說”

 

歷史地看,“王魯說”產生于《年齡》新王說,《年齡》新王說源于對《孟子》的發揮。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載:“世道陵夷,邪說暴行有作,臣弒其君者有之,子弒其父者有之。孔子懼,作《年齡》。”孟子認為,有鑒于亂臣賊子橫行,孔子作《年齡》,寓褒貶于此中。但據儒家儀法,“非皇帝,不議禮,不軌制,不考文”,針砭亂臣賊子,是皇帝之權,孔子“雖有其德,茍無其位,亦不敢作禮樂焉”,只得修(孟子曰“作”)《年齡》,以《年齡》褒貶代行王之法,以回應掉序的政治現實。故司馬遷說:“故因史記作《年齡》,以當國法。”“以當國法”的“當”字,便是充當、擔任之意。這就是《年齡》當新王的理論來源。

 

“《年齡》當新王”是“王魯說”的理論根據。周室雖有其位但實掉其勢,已不克不及發揮皇帝的權威,以致于全國年夜亂,而《年齡》之微言年夜義則好像一新王,能夠“寓褒貶,別善惡”,如“弒”“誅”“篡”等數字,以見褒貶,發揮了“皇帝”的感化。但《年齡》只是書冊,并非真實的國、人,故必須托之于國、人,加之《年齡》以魯十二公為線索,這就產生了王魯說。漢董仲舒說:“《年齡》應是作新王之事,時正黑統,王魯,尚黑,黜夏,親周,故宋。”董仲舒“黜夏,親周,故宋”即“三統說”。所謂“三統”,即“皇帝存二代之后”,新王朝自覺地存前二王朝之后,以周為例,周朝樹立,存夏、商之后,夏之后為杞,殷商之后為宋。若魯國代替周室,“三統”就變為“商”“周”“魯”,“夏”則加入三統系統,即所謂“黜夏,親周,故宋”,這里的“親”,即“新”之意。這就是“王魯說”,魯尚黑,周尚赤,實是矯正朔,換衣色,董仲舒《三代改制質文篇》云:“湯授命而王,應天變夏作殷號,時正白統。親夏故虞,絀唐謂之帝堯,以神農為赤帝。……文王授命而王,應天變殷作周號,時正赤統。親殷故夏,絀虞謂之帝舜,以軒轅為黃帝,推神農以為九皇。”據董仲舒之說,作下表:

    

依董仲舒之意,周王全國時(上表列3),三統當是夏、商、周;而《年齡》當新王時(上表列4),則三統應為商、周、《年齡》之王,顯然,他認為《年齡》之王要代替周祚,而夏則加入三統的循環序列。董仲舒說:“故曰絀夏存周,以《年齡》當新王不以俟。”何休說:“孔子以《年齡》當新王,上黜杞,下新周而故宋。”(《年齡公羊傳解詁》卷16)董仲舒說“存周”,何休說“新周”,實同劉逢祿“黜周”說,即周室掉往了王者位置。 

 

(二)辨“黜周王魯說”

 

那么,當若何懂得“黜周王魯”?從語意上看,認為“王魯”即魯國為全國共主嗎?東漢經學家何休解釋說:“《年齡》托王于魯,因假以見國法。”(《年齡公羊解詁·成公二年》后引同此書)又,“《年齡》假行事以見國法。”(莊公十年)“《年齡》王魯,……亦因都以見王義。”(宣公十五年)“假”即“借”意。何氏之意顯然明白清楚,《年齡》所以有王魯之意,乃是假借之以見王之法。可知,依何休之意,《年齡》王魯說,并非在現實層面而言,只是詮釋孔子作《年齡》之微言年夜義,其如為王之立法罷了。唐孔穎達在答黜周王魯時認為,魯用周歷(“周正”),是“魯事周”之意,《年齡》中仍稱周室為“王”、諸侯為公侯,名號未變,若其黜周王魯,則“魯宜稱王,周宜稱公”,而《年齡》稱“周王而魯公”,知無黜周王魯之意。是以,孔子作《年齡》本欲興周,并非黜周。[17]清人劉逢祿也認為《年齡》以周王號令甚多,書中所引年號,“仍系于周”,又“挫強扶弱,常系于二伯”,故“何嘗真黜周哉?”[18]同時,魯十二公僭越悖亂,“皆在誅絕之列”,若何當王?[19]劉氏是清代今文學家,主黜周說,何以有一番與公羊學家法看似牴觸的話呢?原來,《年齡》三傳本是圣人“立法垂教”之書,魯已僭越,本是“年夜惡”,“王魯”說僅托名罷了。我們還可從皮錫瑞的解釋獲得啟示。皮氏認為,魯隱公非“授命”,但“《年齡》始于隱”,哀公也不曾“致承平”,但“《年齡》終于哀”,托名二人實現這一目標,這樣,盡管《年齡》未載“魯為王”,儒者“據魯史成文以推其義”則稱“王魯”。好像孔子“修”《年齡》,本是王者之事,而孔子為之,后儒“據《年齡》立一王之法以推其義,則曰‘素王’”。[20]

 

但孔子并不“王魯”,更非欲作“素王”,這些說法是后儒的詮解與發明,所謂變法改制,亦即“損益四代”罷了。[21]歐陽修認為《年齡》不僅不黜周私密空間,還是“正統”之說的起始之書,他鮮明地指出:“仲尼以為周平雖始衰之王,而正統在周也,乃作《年齡》。自平王以下,常以推尊周室,明正統之地點,故書王以加正月,而繩諸侯。王人雖㣲,必加于上;諸侯雖年夜,不與專封。……而后之學者,不曉其旨,遂曰黜周而王魯,……殊不知圣人之意在于尊周,以周之正而統諸侯也。至秦之帝,自為五勝之說。漢興諸儒,既不明《年齡》正統之旨,又習秦世不經之共享會議室說,乃欲尊漢而黜秦,無所據依,遂為三統五運之論,詆秦為閏而黜之。夫漢所以有全國者,以致公年夜義而起也。”[22]歐陽修從兩個層面分析了“黜周王魯說”的誤謬。其一,黜周王魯是對《年齡》的誤讀和成說的教學場地盲從,所引例證,實是杜預、孔穎達之成說,茲不贅述。其二,作為一位嚴肅的史學家,他對“黜周王魯說”產生的歷史佈景加以分析,認為此一學說安身于“尊漢”,但無所據依,于是訴之神學,“遂為三統五運之論”,孔子本無“黜周王魯”之意,政權獲得的符合法規手腕只“大公”罷了。顯而易見,漢儒的問題意識所及,是立意解決政權繼承的符合法規性問題。漢統授命,本是漢立國初期的政治思惟的主要內容。漢景帝年間,黃生與轅固生關于“湯武反動”定性為“弒”還是“誅”的年夜討論,實質是“為漢制作”的縮影,以明君主統治的正當性。是以,漢儒為證明劉氏的統治符合法規性,即以三統五德終始之說為佐證,黜周王魯就在此歷史循環的序列之中,這一點,前文論析董氏學說已經論及。

 

細研歷史,孔子從無廢黜周室之意,他周游全國,游說諸侯,恰是為了復興周道,匡扶周室。以致于“環車接淅,席不暇煖”,“于南子、陽貨則見,于佛肸、公山則欲往”,“吾其為東周乎”是其“汲汲于行道”的表現。[23]元人朱公遷說此是:“圣賢行道之心”。[24]明儒高拱認為“為東周”,是孔子“欲見諸行事”,明確認為“為東周”是“行周公之道以興東周之治”,并非“于文武之政之外別立一代之制。”[25]《日講四書解義》更是開宗明義說“吾其為東周乎”章“見孔子有振魯興周之意”,孔子欲應公山氏,是“為魯也”,非為公山弗擾。如孔子得行其道,“必以政在年夜夫者”,還政諸侯;“政在諸侯者”,還政皇帝。[26]

 

那么,據《孟子》闡發出來的“《年齡》新王說”,當若何懂得呢?察孟子之意,面臨禮崩樂壞的政治現實,其意乃欲重建禮樂文明和次序。但是,孔子有德無位,只能作《年齡》以為國法,代行賞罰褒貶之權。換言之,《年齡》一書,恰如一個賞善罰惡的“新王”,并非在現實存在意義上立一位新王。所以,應當把《年齡》懂得為一個被賦予了意義的符號。這一符號,舞蹈教室自己并非現實的王者,更非改朝換代的新王,而是一規范人倫家國的“規則或理則”。董仲舒把“《年齡》當新王”納進三統,從而把一個符號意義、理論意義上的、虛設的“規則”作為現實意的王者,這種居心誤解孟子原意的做法,實際是為解決漢代統治者的符合法規性危機供給戰略與資源。翻檢《孟子》,可知他明確反對僭越、悖亂。他嘗言:“五霸者,三王之罪人也;今之諸侯,五霸之罪人也;今之年夜夫,今之諸侯之罪人也。……五霸者,摟諸侯以伐諸侯者也,故曰五霸者,三王之罪人也。”又說“今之事君者曰:‘我能為君辟地盤,充府庫。’今之所謂良臣,古之所謂平易近賊也。……由今之道,無變今之俗,雖與之全國,不克不及一朝居也。”(《告子下》)由于禮崩樂壞導致的這種混亂的“不克不及一朝居”的世道,恰是他所要反對的。那么,王魯黜周這種年夜逆行為,更是其歸為的“罪人”,可知孟子亦從無黜周之意。

 

(三)孔子和《公羊傳》均無“黜周王魯”之義

 

由此觀之,孔子沒有提出廢黜周室而王魯的意見,《年齡》一書依靠著孔子對于現實政治次序的關切,現實政治次序的主導者當是周室。所以宋儒趙鵬飛認為“吾其為東周”乃是振興西周,即周室,他說:“興西周之志不得行于時,而寓于《年齡》,……則《年齡》者,中興周室之書也。”[27]南宋留夢炎為之序:“木訥舞蹈場地(趙鵬飛)所著《詩故》《經筌》二書,有功于圣經甚年夜。”[28]稱有功圣經甚年夜,源于趙氏對孔子作《年齡共享空間》的經旨做了恰切的提醒。明儒姜寶亦說:“當是時諸侯強,年夜夫僭,不復知有周矣。夫子于是作《年齡》,以誅僭亂,尊王室罷了。”[29]清儒陸隴其徑引吳省庵言,云:“吾為東周,非欲使魯為皇帝也。使文武之道得行于魯,即是東周,即‘魯一變,至于道’意。”[30]

 

歷史上認為,黜周王魯之說本自《公羊傳》,后代學者對何休提出諸多批評。晉人王接批評說:“任城何休訓釋甚詳,而黜周王魯,年夜體乖繆。”(《晉書·王接傳》)杜預也說:“所用之歷即周正也,所稱之公即魯隱也。何在其黜周而王魯乎!”啖助說:“吾觀三家之說,誠未達乎《年齡》大批……《年齡》者,救周之弊,革禮之薄。”[31]“救周之弊”暗示《年齡》興周之本意。清人姜宸英甚至認為當奪其祀、廢其書,他說:“其解傳不由傳會議室出租意,鑿空立義,辭晦意交流滯,凡一例而前后牴觸不成通者,難以枚舉。……故謂何氏之從祀,不成不廢,而十三經注家,個人空間唯《公羊傳》不成存也。”[32]那么,《公羊傳》能否真有“黜周”之意呢?宋代學者王應麟曾考《公羊傳》之說,以之“讖緯之文”與聚會場地“黜周王魯之說”并非“公羊之言”,認為是何休強加于《公羊傳》,何休乃“公羊之罪人,負公羊之學”。[33]那么,“黜周”之說自來何處?實際上,在王氏之前,宋人李如篪已詳考是說之所自:“《年齡》書“成周宣榭火”,《公羊傳》曰“新周也”。黜周王魯之說,蓋啟于此。新周者,蓋謂王者必存二王之后。周有全國,則宋、杞為二王之后。今王魯,則以周、宋備二王之后,是新周而故宋也。其說從此濫觴。”[34]

 

《年齡·宣公十六年》載:“成1對1教學周宣謝災。”《公羊傳》釋為:“成周宣謝災,何故書?記災也。外災不書,此何故書?新周也。”何休解“新周”曰:“新周,故分別有災不與宋同也”,認為孔子以《年齡》當新王,“上黜杞,下新周而故宋”,以“示周不復興舞蹈教室,故系宣謝于成周”,故“黜而新之,從為王者后記災也”(《年齡公羊傳解詁》卷16)。“新周”何意?有人認為,“新”“親”互通,故“新周”即“親周”。但何休釋為“黜而新之”,周室既被黜,則須另立新王。若何有新王呢?何休認為“《年齡》當新王”。但《年齡》是書非國,他進而提出“王魯”說,以為《年齡》以魯當新王,以魯統代周統。[35]同時,細繹《論語》,不難發現,孔子謹信于周禮,遙懷文武之治,反對“犯上”“作亂”,反對僭越,于“八佾舞于庭”“三家者以雍徹”“季氏旅于泰山”“觀褅禮”,無不否之。孔子認為為政之道在“君君、臣臣、父父、子子”,強調高低名分,對于年齡中早期政治上的禮樂崩壞,提出“必也正名乎”的主張,認為“不在其位,不謀其政”,“低廉甜頭復禮,全國歸仁”。孔子說:“邦有道,危言危行。邦無道,危行言孫。”他從不主張反動,歌頌上古三代賢讓國的圣王,認為國祚在于“天命”,正人三畏,首畏“天命”。授命于天則在德,“年夜德者必授命”,提出“吾從周”,請求“齊一變,至于魯;魯一變,至于道。”很顯然,齊、魯之政,各有美惡,“齊俗急功利,喜夸詐,乃霸政之余習。魯則重禮教,崇信義……但人亡政息,不克不及無廢墜落爾。”[3瑜伽場地6]所以,都需經由“變”之方,由此晉陞到“先王之道”。

 

綜而言之,無論外證,抑或從《論語》內證,孔子自己本不黜周王魯。孔子曾說:“述而不作”,事實上,任何“述”中都有“作”,“作”是為了“述”,又超越了“述”。[37]孔子所作所述,就是為了發揚周代的禮樂軌制。為周室復興,他主張損益周代的禮樂典章文明,故提出“吾從周”。

 

三、“吾從周”即損益以“興周”

 

受歷史語境的限制,以往詮解對孔子“吾從周”存在諸多誤讀,如把“吾從周”和“吾從先進”與孔子文質之辨聯系,[38]又或認為“宗周”即守舊之明證。加之,孔子歌頌文武周公,遙懷上古圣王,于是將孔子漫畫化為一位歷史復古主義者。事實上,深刻原典,仔細審視“吾從周”一章,“吾從周”體現出孔子損益改革軌制的歷史進化觀。

 

《論語·八佾》載:“周監于二代,郁郁乎文哉,吾從周。”“監”字有兩義。一釋為“鑒”,意指周代的典章軌制是對前代的借鑒、損益。japan(日本)漢學家竹添光鴻就說:“監,鑑同。言觀而取法焉。有此比擬參伍而考慮損益之意。監而調和,是以備矣。”[39]第二義釋為“視”。孔安國注:“監,視也。言周文章備于二代,當從之。”唐顏師古說:“周追視夏殷二代之制而損益之。”這兩種詮釋,都有借鑒、損益以推陳出新之意。既然“監”字就有借古之教訓,觀今之得掉之意,也恰是“監”二代文物典章,才有周之“郁郁”之文。那么,我們不由反問,孔子提出“吾從周”的目標安在呢?我們認為,孔子正欲以這種損益的精力復興周室。剖析可知,所“監”不僅是周代禮樂文明、典章軌制完備的條件,更是溝通“古”“今”的樞紐。分析孔子從周的深意,從邏輯剖析看,“周監二代”是因,“郁郁文哉”是果,孔子是周平易近,無人請求他在周與其他朝代間作出選擇時,他為何說出我主張周代的?[40]前白話周“監”二代,故有郁郁之文,這郁郁之文即全然在“監”,“監”之損益于社會教學進步之主要可見一斑。孔子說從周,從的是周朝不斷損益,不斷改革的做法,“周雖舊邦,其命維新”,這是由于夏、商的典章文物仍有其性命力,孔子說“吾從周”其本義乃是安身于對歷史不斷損益中演進的認同,誠如宋儒楊時所說:“‘吾從周’,非從其文也,從其損益罷了。”[41]

 

質言之,“監”即損益之義,“吾從周”實質蘊含著歷史進化論思惟,是一歷史進化觀。同時,也是孔子若何“興周”的具體精教學力地點。顯非簡單地稟承周禮,更非開歷史倒車,欲返歸唐虞三代。可見,“吾從周”的本義便是認同歷史是不斷除舊更新,日新瓜代,不斷發展進化,這其間,朝代的變化天然也包括于此中。孔子認為有所謂“繼周者”,但這并會議室出租不料味著孔子主張革周之命,而是用這一損益的歷史進化觀來復興周室。他答復門生“為邦”問時說:“行夏之時,乘殷之輅,服周之冕,樂則《韶》《舞(武)》。放鄭聲,遠佞人。鄭聲淫,佞人殆。”劉寶楠將此章歸為“‘為邦’者,謂繼周而王,以何道治邦也。”[42]程樹德師長教師認為劉注“最為得之”。[43]錢穆師長教師認為此章“蓋制作禮樂、反動興新之義”“與通俗問治國之方有辨”。[44]諸師長教師實未懂得這是孔子為興周道、扶周室所列之計劃。因為,周弊已深,非損益不克不及往弊,沿襲守舊,是取亡之道。故損益三代之禮,并非為“繼周者”立法,乃為興周而發。基于此,宋人洪咨夔早已說明:“東周果何道哉?行夏之時,乘殷之輅,服周之冕,樂則韶舞,此圣人興周之規模,而綏來動和,特其末效余功也。”[45]

 

行夏時、乘殷輅、服周冕、樂則韶舞,這種擇優而取的損益手腕,小樹屋恰是興周之方。閻若璩也說“為東周”是孔子為見諸行事,“止是行周公之道”,“非欲于文武之政之外別立一代之制,如行夏之時云者,而后為見諸行事也。”[46]在這里,孔子將“常”與“變”統合,貫穿對“今—古”的雙重審視,其體現為孔子對“時”的掌握。他曾言:“正人之中庸也,正人而時中。”所謂“時中”,就有符合時宜、應時變通,隨機取舍之意。落實于具體治事,就是“吾從周”體現的損益精力。孟子曾言:“伯夷,圣之清者也;伊尹,圣之任者瑜伽場地也;柳下惠,圣之和者也;孔子,圣之時者也。孔子之謂集年夜成。集年夜成也者,金聲而玉振之也。”(《孟子·萬章下》)所謂“圣之時者”,即言其能不拘于成規,可相機行事、與時同行。

 

是以,孔子并不自覺守舞蹈教室舊地復古“從周”(若依過往的詮解),更不會年夜不韙“黜周”,而是遵從周公制作禮樂的損益的方法來興周,這就是孔子說“吾從周”的深義。而漢代的公羊學家所倡“張三世”“通三統”,實是出于“為漢制作”的政治的考量,而發展到清代中早期,更有其意義和價值,正如姜廣輝師長教師指出的,公羊學宣揚“張三世”“通三統”,實際是告訴執政者,“社會是不斷進步的,是需求不斷進行變革和改造的。年齡公羊學傳遞了這樣一種觀念。”[47]《論語》中這兩章的主旨,與孔子重視“常”與“變”之易學精力是吻合的。這亦恰好說明,孔子“吾從周”既是興周,更主要的,是在不斷損益、不斷與時俯仰中興周。經由對這兩章的詮釋史的審視,這種不斷損益、不斷改革的講座場地儒家思惟,在建構現代化國家進程中,雖無需成為國家的主導意識,但是,其特別與廣泛之特質,或于深化改造的當下不無裨益。[48]


注釋

 

[1] 孫奕:《履齋示兒編》卷6,中華書局1985年版,第52頁。

[2] 陳天祥:《四書辨疑》卷8,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02冊,第442頁。

[3] 朱彞尊:《經義考》卷173,中華書局1998年版,第895頁。

[4] 程樹德:《論語集釋》,中華書局1990年版,第1196頁。

[5] 李紀祥:《從宗周密成周:孔子與司馬遷的周史觀》,《歷史研討》2014年第2期。

[6] 劉因:《四書集義精要》卷24,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02冊,第294頁。

[7] 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《朱子全書》第6冊,上海古籍出書社、安徽教導出書社2002年版,第178頁。

[8] 《論語集解義疏》卷9,何晏注、皇侃疏,商務印書館講座場地1936年版,第243頁。

[9] 《論語注疏》,何晏注、邢昺疏,北京年夜學出書社2000年版,第234頁。

[10] 惠棟:《九經古義》卷16,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91冊,第500頁。

[11] 見賀卓君:《釋“若有用我者,吾其為東周乎”》,《史學月刊》1980年第11期。

[12] 《論孟精義》卷9上,《朱子全書》第7冊,第572頁。

[13] 《朱子語類》卷47,《朱子全書》,第15冊,第1627頁。

[14] 蔡清:《四書蒙引》卷8,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06冊,第369頁。

[15] 牛震運:《論語隨筆》卷17,嘉慶四年空山堂刊本,第6頁。

[16] 林義正:《孔子暮年心志蠡測—并為〈莫春篇〉作一新解》,《周易研討》2003年第1期。

[17] 《年齡左傳正義•序》,杜預注、孔穎達疏,北京年夜學出書社1999年版,第29頁。

[18] 皮錫瑞:《論三統三世是借事明義黜周王魯亦是借事明義》,《經學通論》第4冊,中華書局1998年版,第22頁。

[19] 曾亦:《內外與夷夏——現代思惟中的“中國”觀念及其演變》,陳明主編:《原道》總第18輯,東方出書社2010年版,第116頁。

[20] 轉引自蔣慶:《公羊學引論》,遼寧教導出書社1995年版,第104頁。

[21] 皮錫瑞:《論年齡改制猶古人言變法損益四代》,《經學通論》第4冊,第12頁。

[22] 《原正統論》,《歐陽修選集》,中華書局2001年版,第276-277頁。

[23] 陳祥道:《論語全解公冶長第五》卷3,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96冊,第96頁。

[24] 朱公遷:《四書通旨》卷6,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04冊,第659頁。

[25] 高拱:《年齡正旨》,文淵閣四庫全教學場地書第168冊,第327頁。

[26] 庫勒納:《日講四書解義》卷11,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08冊,第292頁。

[27] 趙鵬飛:《年齡經筌》卷15,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57冊,第5頁。

[28] 留夢炎:《年齡經筌·序》,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57冊,第3頁。

[29] 姜寶:《年齡事義全考》卷9,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69冊,第317頁。

[30] 陸隴其:《四書講義困勉錄》卷20,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09冊,第464頁。

[31] 唐順之編:《荊川稗編》卷11,文淵閣四庫全書第953冊,第229頁。

[32] 姜宸英:《湛園札記》卷4,文淵閣四庫全書第859冊,第634頁。

[33] 王應麟:《困學紀聞》卷7,上海古籍出書社2015年版,第232頁。

[34] 李如篪:《東園叢說》卷上,中華書局1985年版,第4頁。

[35] 呂紹剛:《何休公羊“三科九旨”淺議》,《人文雜志》1986年第5期。

[36] 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《朱子全書》第6冊,第116頁。

[37] 李澤厚:《論語今讀》,上海三聯書店2005年版,第188頁。

[38] 崔海東:《“吾從周”、“吾從先進”兩章舊詁辨誤》,《江南年夜學學報》2015年第4期。

[39] [日]竹添光鴻:《論語會箋》,鳳凰出書社2012年版,第195頁。

[40] 趙又春:《我讀論語》,岳麓書社2005年版,第24頁。

[41] 楊時:《龜山集》卷11,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25冊,第214頁。

[42] 劉寶楠:《論語正義》,中華書局1990年版,第621頁。

[43] 程樹德:《論語集釋》,中華書局1990年版,第1077頁。

[44] 錢穆:《論語新解》,上海三聯書店2005年版,第404頁。

[45] 洪咨夔:《年齡說》卷17,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56冊,第591頁。

[46] 閻若璩:《四書釋地三續》卷上,文淵閣四庫全書第210冊,第440頁。

[47] 姜廣輝:《晚清公羊學案》,《光亮日報》2008年8月18日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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